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工作 > 本科生教育 > 正文

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3-27 】

各学院(校区):

根据工作安排,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评审工作即将启动,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所有到期或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二、评审时间

4月30日前,学院(校区)完成项目的结题评审;

5月20日前,学校完成项目的综合评审。

三、结题材料

各项目组成员应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根据学院(校区)具体时间安排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并按以下要求整理相关结题材料。

(一)创新训练项目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1.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立项背景、意义;项目实施原理、方法、技术路线等;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资料(1.5万字以上,参见附件2)。

2.学术论文:为研究报告的提炼或已发表的论文(0.5万字左右,参见附件3)。

3.项目展板(参见附件4)。

4.所取得成果的其它支撑材料。

(二)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业企划书或创业实体运作情况总结(4万字以上,参见附件5)。

2.创业总结(参见附件6)。

3.项目展板(参见附件4)。

4.所取得成果的其它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档分类整理成Word文档(必要的纸质材料需扫描)保存于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另打印1份纸质稿(需签字的应亲笔签字)装订成册,并在规定时间里提交给学院(校区),由各学院(校区)存挡。

对于到期未完成任务的项目或项目组成员中有已毕业离校的项目,请项目组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及时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7,含项目撤项、延期结题及项目成员调整的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校区)从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出发,坚持客观公正原则,认真组织结题评审工作,把集体评审、现场答辩的结题评审作为项目质量的把关评审会、项目建设的研讨会、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会以及学生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年会。

(二)现场陈述与答辩应以学生为主,项目组所有学生成员原则上均需到场参加。

(三)请各学院在学院评审前一周将评审方案报教务处。

(四)请各学院(校区)于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稿(第2、3项材料还需提供纸质稿)交教务处。

1.各项目组结题申请表和其他结题材料。

2.项目撤项、延期结题及项目成员调整的变更申请材料。

3.学院(校区)的结题评审汇总表(见附件8,含排序)。

4.学院(校区)结题评审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结题评审的过程(评审指标和要求)、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的成效,今后在项目开展方面的打算及建议等(格式不限)。

(五)学校评审采取现场考察、集中审查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审,在确定项目通过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项目至上级有关部门。

(六)为响应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希望各项目组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比赛活动,以赛促练,以赛促学,切实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教务处联系人:吴剑英,电话:8312033。